古道西风瘦马(完)

JasmineRabbit:

候鸟:



全文8497字(这真是我近期写得最长的短篇了,再不发可能就发不出来了)




我在等一匹马,一匹跑得赢太阳的马,




 




我在等一个人,一个披星戴月向我奔来欠我“生生安,岁岁好”的人。




 




双视角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手起刀落的那下子,马蹄嘶鸣像柄横空的剑,猛落斩断了整个长安街,撞掉了黄昏,掀翻了醉酒。




 




我从未见过那样子的长安街,安静的人心惶惶,我站在高高的驻台上,余晖依旧炙热,刺的我眼角滚烫,最后我还是看见他来了,肩上是带明黄的铠甲,马在他鞭下哀嚎,我脑子里一晃而过的,是他日后君临天下的样子,立九阁,拜五登。于是那天的夕阳血染般的,红着半洒血腥让人心惊,我又想到他眉心辰目,刚见到的样子,我真想念,




 




哪怕布衣长枪,斗酒纵马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*源




 




我叫王源,源这个字是青珩山上的老方丈给我起的,说是日后能逢凶化吉,解我命里一劫。我才不信他的话,这老头平时净闭着眼骗人香火钱,小气的很,可我却是要听他话的,不为别的,我是他养大的,算他半个俗家弟子,说半个,并非是我不想认他做师傅,是老头说我没有慧根,佛祖不会喜欢,我咬着狗尾巴草躺在屋顶上,落日流金了我整个身子,当和尚有什么好,何况我还是要娶媳妇的。




 




 




这山上的青珩寺,是我呆了十四年的地方,寺里的方丈就是我说的老头。青珩寺不算大,又立在穷乡僻壤的地方,我总怀疑老头是半路出家的和尚,要么怎么净打香火的主意。




 




接着那年的冬天老头死的很安详,像早料到这一天,那一觉睡得没再醒,安安稳稳。老头平日待我不算好,可我还是偷抹了两把眼泪。在个山下某个放鞭炮的除夕,我给老头烧完头七的纸钱磕足了五个响头,背着老头留给我的布袋决定下山,师兄们在我迈出去的一刻猛关上了大门,




 




铜锁贴着我的背脊震的凉凉,




 




我抬头望着木门匾上的字,月光照得落寞,




 




我知道我再也回不来了,我呆了十四年的地方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整个顺安镇恐怕没有不知道我王源的。




 




大到祭祀杀猪小到娶妻生子,没有我王源算上一卦,孩子都生不安稳,当然也有我来了还是生不安稳的时候。我终于想老头说的对,佛祖不会喜欢我,我不吃斋不向善,我连木鱼都敲不耐烦,倒是坑蒙拐骗唬人的本事,我在老头身上学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眼睛一闭胡话信手拈来。




 




 




后来我想,一定是我骗人太多才会被骗得那么惨。要是那天我没碰见他亦或是我下了山没去顺安镇,江河百亩,哪里不是任我逍遥,可一想到从来不会碰见他,我就觉得哪里疼,非常疼,怪舍不得的,




 




于是我就不再想,我非得还是要碰见他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我只记得那天顺安镇跟往常不一样很多,




 




我第一次看见穿红袍戴乌纱帽的许多人。顺安镇只有一个穿得上绿袍的县令,肥头大耳,此刻就趴在我面前,从我的角度正好能看见他下巴上肥肉抖动的样子,我想笑,又不敢笑,我也是趴着的,大家都趴的很低,笑起来就会非常明显,我不愿意掉脑袋,我还没有娶媳妇。




 




在我膝盖快要压得抽筋的时候,终于听见了车轱辘声,跟往常的不一样,马蹄声也不一样,威武庄严训练有素,一听就不是寻常百姓家的马车,我没有抬头,额头早就摁在了青石板上,磕着也不觉得疼,紧接着就听见阴阳怪调拖得老长的一句,




 




“拜”,




 




我知道该抬头了,于是我跟着众人一块直起身子曲起手肘,绕过头顶在胸前划了一大段圆弧又把手贴在地上趴了下去,不可仰上者视听,我只看见车轮停在前面,有人拿了板凳,一双鞋踩在板凳上,又踩过我眼前,银白色的,上面有金线勾了花纹,好看极了。我忽然记起来老头那也有这样的一双,金线勾的,不过是小孩穿的,我只在老头宝贝起来的木箱子里看过一眼,就被骂了,说碰不得,老头真小气。后来老头死了木箱子被师兄撬开,除了那双鞋,全被师兄瓜分了去,我只要了那双鞋,我想老头俗家的时候可能是有过一段伤心往事的。




 




晃神间我终于听见有人喊“起”,站起来的时候酸的我牙一咬,想当官的就是命好,有人供着吃供着喝还不算,还得跪着迎,下辈子我也要投个好胎,有爹疼有娘爱,再也不用干这唬人的勾当。




 




 




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,隔了半条市集,两匹马,几个人。




 




我瞧见最前面的一个穿着朱红色长袍的人朝他作揖,嘟嘟囔囔地说什么也听不清,我透过人群看他,头上端正梳了一个发髻,拿青色的绾住,长发直至背脊,大概比我高一点,背后绣的是像龙的图案,后来我才知道那长得像龙的玩意儿叫蛟,就是这从蛟到龙,害多少人平白丢了性命,做了不明不白的黄泉鬼,




 




 




不是他辜负,是我,深情了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*千




 




国师说我命带天星,生在大梁国运最昌的时候,也是我的出生,给了大梁无限希望。




 




父皇膝下皇子甚少,而我生在父皇盛年,我的母亲华安淑妃出身贵胄是六阁元老陈佐镇的小女儿,有人说从我一出生,大梁的半壁江山就是捏在我手里的,可惜自古以来没有皇帝不诛权臣,这说法落在父皇的耳里就成了除之不得的耳中刺,外公他们好像也都忘记了,父皇已执政十几年,不再是当年那个需要扶持的新皇帝了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所以我第一次看见王源的时候,近乎不能将他与是我的兄弟联系一起,从他眉目秀气不难想象他母妃的温婉。就像第一次听见“舒儿”这个名字的时候,我看见母妃捧茶的手哆嗦了一下,杯子一下子就从她手上滑落,父皇不轻不重将手上的扇子磕在桌子上,而后半月再也没踏足母妃寝殿,我才知道这段锈迹斑斑的往事,一个先于我诞生二十天的哥哥,一个在我出身的前一天被大火烧了他同他母妃的整个寝宫的手足,大火烧了足足一天一夜,寝宫的主人就叫“舒儿”,




 




搂着母妃发颤的身子我就懂了,我不是什么大梁国的天星,我从降临,就沾了许多鲜血,是用许多无辜性命跪拜着死亡而来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感觉,




 




我身后的桌子上就放着剑,我隐遁起来的杀意,临行前外公做的“斩立决”的手势,可我明白我不能杀他,当年父皇羽翼未丰忍气吞声,如今父皇虽不动声色,我知道,父皇与陈氏一门早生间隙,缺的只是一个借口,一个让陈氏永无翻身之日的借口。




 




王源就是这个借口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“真要接他回宫?”,




 




刘谋这么问我。我们已经在顺安这个小地方耽搁了许久,再拖下去恐又会落人诟病,我侧身往里间看,他这两天就睡在我房间,睡姿不难看,却老爱蹬被子,风吹的树叶沙沙响,惹我心绪难安,我沉吟,




 




“再等等,来日方长”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外公说得对,我少了那么一点狠心,




 




一点做帝王的狠心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我奉的明旨,是迎落大梁三皇子,百姓领的暗旨,街头巷尾议论的,是江山恐怕易嫡。




 




 




整个长安街对于他的到来都是新鲜的,他也是,撩开珠帘子看外面,手总不老实,长安街人很多,车队走的很慢,停车的半晌他竟然又交易了一只糖葫芦进来,我尝试了几次按住他的手,每次一碰到我总觉得怪异,他十指修长细腻,骨骼分明却柔软,比女孩子的还要好看,脸也是,白白净净。我瞪了他一眼,




 




“你能不能消停会”,




 




“嘿嘿,你就让我热闹热闹”,




 




他说话油腔滑调,一副江湖子气,我揣度父皇大概不会喜欢他这点,父皇身边的人和我身边的人很像,谨慎入微,寸寸拿捏,而我亦是,我从很小就知道,身在这座皇城,要么生,要么死,那个我能够称之“父亲”的人,君在前,这里所有人的存在皆要仰他的鼻息,而我对他座下的那张椅子亦有本能的向往,




 




 




这一路上有时候会羡慕王源,的的确确地羡慕,




 




要是寻常百姓家的兄弟,多好,我看他探出车的小半个身子,开心的样子,莫名觉得疲惫又难过,从未有过的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*源




 




那个衣服后头绣了“龙”的人在县太爷那见了我,他说的我明白又不明白,




 




他拿手沾了水在木桌子上写了个字,




 




“易”,




 




我明白,那不是谁都能写的字,撞了天子的姓,他又指着我说,




 




“你也姓易,你得跟我回去”,




 




他眉目生的极英气,跟我说话的时候蹙着眉,举手投足还落着贵气和威严,比我见过的任何镇上的少年都好看。一下子我全都懂了,老头木箱子里绣了金线的鞋,老头十四年不让我踏出青珩山的毫无道理,




 




一瞬间,我忽然很想念老头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我说不准为什么会跟他会长安,只是我隐隐约约觉得,跟他在一起才是安全的,他手下的人一个个我都看着别扭,那个叫刘谋的,看我总带着敌意,我装作不知道,老头说的对,有些事情心里清楚就行了,像给人算卦,话总是要说得模棱两可一点才好圆的回去。这样看,易烊千玺也是极有天赋的,他问我想不想以后都留在长安,我反问他希不希望我以后都留在长安,他愣了愣,我就冲他笑了。




 




 




这是一盘没有胜算,全是黑子的棋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朱红色大门关上的那一刻,我极其迟缓地扭头忽然地明白了,




 




我不想留在长安,我只希望我能活着,活着回到顺安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那个要我回来的人,冲我笑的严厉,还没有老头赚钱时候冲我笑的和蔼。这个大殿上的人都很奇怪,一个个弯着腰,偷看我却又不敢明目张胆,我才知道易烊千玺在我来之前原来备受倚重,因为要封我亲王的时候,至少有五六个朱红色长袍的老头站出来反对,我故意不去看易烊千玺,圣旨宣的是,




 




“流落在外朕心怀愧疚”,




 




可我抬头,那个高高在上的人眼里,除了谋算,我再看不出一丝愧疚,




 




再去看那个青色的侧影,




 




他站的笔直,目光如炬,鼻影下颌线条硬朗,我背脊阵阵生寒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七月,给我造的府邸还未完工,我在皇城已住了一月有余。




 




日子里我很少见到易烊千玺,他好像总是很忙,而我和他看的书不一样,在一起也总有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味道。




 




 




八月份的一场早朝,那个穿龙袍的人背手而立,丢出一句“源儿也不小了,户部一些简单的事情给他练吧”,我挑上眼角偷看易烊千玺,他还是一副老成不苟言笑的样子,我忍俊不禁,明明比我还小二十天来着。




 




 




后来圣旨说我大逆不道另有图谋,的确是,




 




我从朝堂下来跳着台阶想,我和易烊千玺似乎有了不得不见的理由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不可否认,这份亲昵里从开始有份讨好的意思。我自知,夺嫡,自不量力,更何况我总不至于觉得那个封我亲王的人是真对我好,不需重逢父子温情的惺惺作态,我倒觉得我像极了他手上的一枚棋子,至于是用来对付谁的,我现在还弄不明白。倒是后来弄明白的时候,我情愿开始弄不明白的时候。我王源自持聪明,一眼看穿这世上绝大多数人的心思,有人求升官发财,有人求成仙作佛,我总能哄的人散尽钱财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父皇命他教我批阅文章,他成了我的小师傅。




 




他规规矩矩地叫我“皇兄”,这让我很是尴尬,我摆摆手说你还是叫我王源,他皱了皱眉,这是大忌,我撞撞他肩,




 




“就咱们两个人的时候”,




 




他明显缩了一下,于是我又撞了一下。




 




 




我看他写字,架势一看就是从小练过。其实我的字也不难看,老头拿去骗人的签符,都是我抄的胡话,从没叫人看穿过。我百无聊赖,他倒是似乎真放了耐心,毛笔捏起来,一写就是半个时辰,我撑在桌子上看字再看他,忽然觉得他长得好看,是和我第一眼看他的好看不同的好看,眉峰凌厉但却不粗犷,鼻子到下颌的半条曲线硬朗又棱角分明,嘴巴抿成一字,倒像是习惯。凑近看才觉察他眉心还有一颗浅浅的淡痣,像极细的笔尖沾了墨点上去的精细,




 




我看着就似乎来了评点他相貌的兴致,索性支起半副身子,头歪在他脸角,他耳朵好像比常人的要红,我几次看他都这样,尤其是耳尖的一点,现在红的简直像个寿桃。我挪了挪椅子,听见他开口,似乎连声音都烫上了温度,




 




“王源儿”,




 




这名字普普通通,许多人叫过,唯独他那时候的那声“王源儿”直挠的我耳朵痒,




 




“嗯?”,




 




他看着我,眼睛亮的温润,我也觉得我脸开始烫了,像传染病一样,




 




“你袖子”,




 




“啊?”,




 




我后知后觉,低头一看宽大的袖袍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就跑到了砚台里,我一慌,一拂袖,墨汁顺着我胳膊流了下去,




 




 




他那时候在我急的跳脚的时候咧开嘴笑,我真后悔没好好多看上几眼,以至于后来他的笑,我带不走几副,都不够用了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*千




 




寻常百姓家的日子过着快,每天为着柴米油盐忙碌奔波,皇城里的日子过着慢,有时候能把人逼疯,我后来觉着慢也是公平的,是老天爷为了让你看的清楚仔细一点,只是我不曾想过,那些和王源在一起点点滴滴的细枝末节,终归成了我日后活着思念的空气。




 




 




至今我依旧始终不能明白原谅父皇,用他的一个儿子去杀戮另一个,外公说这就是帝王的权术,诛父兄姊妹而独善其身。王源就是我的掣肘,那是个为争夺储君而骨肉残杀的绝妙罪名,亦是陈家永世不翻的铁车之罪。我难以想象一个父亲会杀了自己的一个孩子嫁祸于另一个,外公的话让我阵阵发寒,那是我第一次生了我并不想做皇帝的念头,不过念头几乎是一闪而过,我到底是那把龙椅下生出来的孩子,母氏一族也荣宠三代,带着野心和杀意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王源的府邸到了十月依旧未完,外公与我皆害怕他在宫中出事,百口莫辩。遂外公向父皇请命将他接到我的府邸,王源在朝堂上转向我看,眼睛里亮晶晶的,有惊喜有开心,我心底擦出一抹淡淡的苦涩,却也对他笑。我是喜欢这个兄弟的,与其他的兄弟不同,




 




这两个月我教他读书写字批阅奏章,几乎日日相伴,我们同侧而坐,油灯在视线里变昏黄,他脑袋时常和我的撞到一起,我清醒了他却贪睡,趴在桌上,皮肤白的透红,贴在宣纸上,我常不自觉盯着很久,直到某人杏眼一睁,狡黠一弯,我才羞恼,




 




耳畔又吹来热烫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一颗心何时往哪里坠,我懵懂不知,后知后觉,竟不够残年,无人相守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王源的生日早于我不过二十天,他却占尽了便宜。




 




 




王府里有火炉,烧的是松脂膏子,他手凉,我就找人特地买了一个小香炉,可以随身捧着的那种,哪知他嫌弃,朝我哼哼,




 




“谁用这姑娘家家的东西啊”,




 




他这几个月养好,就越发有唇红齿白的书生气,尤其是一双眼,眼睑勾的极清朗,叫人看着留情,




 




我转了转手上的香炉,哪知他手突地伸过来钻进我脖子里,我最怕这个,冷得一哆嗦,丢了香炉护着脖子,他也只是指尖微凉,掌心还是温热的,




 




他手被我捉出来,我捏着他手又不自觉晃了神,我从小骑马射箭,手不大却有力,算起来他手修长于我,气力上却不占上风,被我拽在掌心里,这本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,却总能惹得我心里像生出些异样的什么,心虚又痒痒的,




 




就那样干净的一双手,像我梦里就该牵着的一双手,




 




我忽如被当头棒喝,慌得松手一脚踢到小香炉子,小香炉子狠狠撞在门柱上,我堪堪狼狈发着虚汗,再不敢看王源,我知道他眼里一定,




 




荒唐不解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王源的生日我终于是躲不过,皇城的防务恐怕被我查的彻透再也不够用,刘谋以为我是防着王源,日日跟我报告王源的作息,我听的烦躁,抬眼就见王源穿着白色的棉袍进来,见着我的眼神动了动,又黯淡下去,我计较他失落,开口




 




“你生辰快到了”,




 




他愣了愣,我觉得他没睡好,




 




“那我能出去吗?”,




 




刘谋动了动,我按住他,




 




“你想去哪?”,




 




他看了一眼刘谋,又看了一眼我,我觉着他机灵的样子像只小狐狸,




 




“就我们两个人的地方”,




 




我吸了口气,“好,就我们两个的地方”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而我也永远不会忘记,那个十一月,是个暖化成风,血滴成雪的月份,




 




在我后来的几十年,再也没有遇到过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*源




 




当我踏上离开顺安镇马车的那一刻就该明白,顺安顺安,老头希望我长顺平安恐怕再也回不来。




 




这世上最让人难过的两件事都被我遇上,被我爱的人伤,和伤我爱的人,虽然它们看起来都似乎硬气的理直气壮。从我进易烊千玺王府的时候就该猜到,他保我,必是有人要杀我。而我最难过的,是那箭本该我挨,却让我爱的人差点送命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那年生日我真挑了个没人的荒郊野外,易烊千玺问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日礼物,他牵着马,我就说,




 




“我要一匹马,一匹跑得赢太阳的马”,




 




没想到他真握了我的手腕,




 




“好,日后一定给你找一匹”,




 




他手很有力,而且温热,我被他握住,嘴角忍不住偷偷上扬。就像每次御书房他偷看我一样,我喜欢他看我,我想到顺安镇上的一对老夫妻,而我更喜欢的,是我突然睁眼,他眼睛里一闪而过的促狭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你看,其实我真的什么都猜得到,




 




我背着手走在街上,豪情万丈又潇洒不暇,我想今天之后除了他,有个秘密会海枯石烂。




 




只是我不是易烊千玺,我没有十二岁就拔剑杀敌,没有十四岁就带兵打仗掖庭拜将,而我最猜不透的,是他替我挡箭有几分真心几分自保。




 




怪可惜的,说不定能敲出一段情话,够我黄泉路上挨过牵挂。




 




 




他突然从后面拢住我肩,我觉察他在轻微发抖,他让我别去看他,我看见他脸色苍白,神色比往日还要凝重许多分,十一月份的天他额上全是细汗。我还想问,他却手掌贴着我的背轻微发力,将缰绳套在我手里,




 




“上马”,两个字毫不含糊,却叫我闻见了血腥味,




 




我不知道那马跑了多久,只是我能感觉,身后抱住我越发用力的手渐渐从缰绳上失控,垂在我耳畔的呼吸渐渐微弱,我心头猛地一颤,易烊千玺四个字未出口,他就直直从马上坠落,我慌了神,侧身抱住他一起摔落,我摸到易烊千玺背上插着的箭,有股凉风,直直得从我胸腔蔓延,刀插入喉,直抵命脉。




 




 




想来那年冬天的那场初雪来的是时候又不是时候,大雪近乎掩埋了相拥的两个少年,躲过了追杀,我在雪下和他说话,至今还记得我抱着他一整个晚上的绝望,我机械又麻木地亲吻着他的眉毛,眼睛,鼻子,嘴巴,没有情色的意味,只有祈祷与恐惧。那是我在老头死后的第一次哭,没有眼泪,流不下来,只有胸腔里一大把的酸涩,黏在干渴的喉咙里的石砺,磨碎了的疼,全是锈味。




 




那是我十五年里第一次觉得被爱,不是结束饥一顿饱一顿的挣扎,是如同流浪乱世遭人唾弃的小狗,再凶牙舞爪也不能负隅顽抗,伤痕累累大雪之中终于有人肯停下为你包扎。




 




 




先于他察觉那份荒谬可诞的情愫,让我像在乱世浮沉中找到一块栖木,我后来理解可能是我的爱来势凶猛,像在冰凉冷寂了十五年的岁月里冷不丁开了一朵花,又如花瓣被点燃尽化作一缕青烟。




 




我脑子里呼啸而过,此生无憾也是为他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刘谋他们找来,实在初雪后的第一个日出,漫山遍野的敲锣声,我从混沌中挣开,我的手早就没有知觉,靠唇鼻去感受他的脉动呼吸,我的呼吸探过他一寸寸,我恐怕早就神志不清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他们说我比易烊千玺睡的时间还要久,足足有十天,这十天里我睡得好极了,谁也没梦见,真以为就会这么安静下去。




 




 




我醒来不是在易烊千玺的王府,因为抬头没看易烊千玺青色的蚊帐,九龙双凤,我知道,这是皇宫。




 




 




我也没想到,醒来第一个找我的,会是陈佐镇陈大人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*千




 




我不是第一次受箭伤,却足足养了两个月。十四岁那年平定西南乱事的时候,我就被射了两箭,两箭都在胸口,此后我对箭声的敏锐异于常人,那次我也以为自己会死,跟这次一样。




 




这两个月我几乎把自己蒙进了房间里,我没见任何人,等来的,是父皇亲调我去平川战乱的一纸将令。




 




我知道的这是外公的意思,似乎除了我离开长安没有什么是解决眼下窘迫最好的办法,父皇犹豫许久还是迈出了这一步,心知肚明的一箭,父子情分被抹杀的一干二净。马出城的时候,我对外公说,我心寒,我对那把龙椅彻底凉了心。




 




 




外公说得对,我少了那么一点狠心,




 




一点做帝王的狠心。




 




 




尽管连梦都做过许多次,那箭离我半米的时候,我还是想都未想拦住了它的去路,怀中的人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任何,睁大了眼睛不着防备地看我,那下子疼的我只想说,




 




“王源你眼睛真好看”。




 




然后那天晚上很冷又很热,他嘴巴贴着我脸颊,呼吸深深浅浅地探进我口鼻,我们唇齿纠缠,雪全咬进他嘴巴里,再递给我的滚烫,认真到没有动情的味道,




 




我听得到他哭了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王源成了我心里的一块地方,多长出来的一块息肉,一碰就疼。




 




我想我要找一匹马,一匹跑得过太阳的马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在我找到这样的马前,我没想过王源会骑着马来找我。他穿一身便装,头上绑着的发带吹的飘扬,在平川那个荒凉的地方,烈日几乎刺得我睁不开眼,于是他走在我手缝间的视线里,像是伸手可握,




 




不知为何,我眼里满是酸涩惆怅。




 




 




有什么话呼之欲出蠢蠢欲动,却又被我用烈酒生生压下,王源夺了我手中的杯子,




 




“易烊千玺,你真是个没意思的人”,




 




要是知道那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,我会用酒把他留下,会用剑把他留下,用尽一切办法把他留下。




 




我送他到古道口,他说易烊千玺你给我写一句话吧,




 




我笑笑,“这里没有墨,只有黄沙,要是有天我战死在这成了白骨...”,




 




话没说完我就被他咬了嘴巴,他凶的像只狼,我就放着任他咬,然后摸摸他清瘦泛光的脸,




 




“你咬我,你哭什么”,




 




他胡乱擦了把脸,拎着我的衣领子说,




 




“你说,‘生生安,岁岁好’”,




 




被他咬的地方还疼,一张嘴就疼,一灌风就酸,我说,




 




“生生安,岁岁好”,




 




 




他走的那天风很大,黄沙吹荒了半边天,他骑在马上,马蹄踏不出一点痕迹。他最后说,




 




“你记着了,你说了,就是你欠着我的,要兑现”。




 




 




那年我跟他,分别在黄沙,都十六岁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*




 




我叫王源,有给人算卦的本事。




 




 




我猜史书上会这么写,




 




“大梁四十六年,皇三子源大逆不道,逼宫未遂,党羽一派尽诛九族”。




 




 




陈佐镇来找我的时候,我就这么猜到了。




我想人总是要死的,我现在忽然很清朗老头死的时候,之所以安详是因为了无牵挂,陈佐镇今年有七十岁了吧,跪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几乎不能用“老泪纵横”这样的词形容,我心里有一抹苦涩,从没有人这样牵挂过我。可易烊千玺有,如果没有我,他该顺风顺水,我像个误入,我活着一天,死了就是他的过错。去见见他吧,我这么对自己说,像他讨个送别,像他带我离开顺安镇那样,我还穿着布衣去见他,还是三叩九跪见他的模样。




 




 




这驻台的位置真是极好,登上它就放佛能望得尽整个长安街。




 




 




我看见他骑着那匹快马,跑赢了整个太阳。




 




手起刀落的那下子,马蹄嘶鸣像柄横空的剑,猛落斩断了整个长安街,撞掉了黄昏,掀翻了醉酒。




 




我从未见过那样子的长安街,安静的人心惶惶,我站在高高的驻台上,余晖依旧炙热,刺的我眼角滚烫,最后我还是看见他来了,肩上是带明黄的铠甲,马在他鞭下哀嚎,我脑子里一晃而过的,是他日后君临天下的样子,立九阁,拜五登。于是那天的夕阳血染般的,红着半洒血腥让人心惊,我又想到他眉心辰目,刚见到的样子,我真想念,




 




哪怕布衣长枪,斗酒纵马。




 




我仿佛又回到了顺安镇。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 




大梁四十七年春,传,宫内盛行巫蛊,梁惠帝疑心危重,不济,后死于恶疾,葬凉台;梁四十七年夏初,梁四子玺继,改国号元,称武帝,秘改葬其兄皇三子,追封元康亲王,之处后人不得闻,励精图治,元二十年薨,旨葬西凉古道,后人未寻其墓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____《梁.通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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